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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执行款物管理工作
作者:执行局 发布时间:2015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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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出台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,明确执行款到帐,由承办人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出款手续,无故滞留超过十五日未出款需书面说明理由报领导审批,执行款每周清理一次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责任编辑:执行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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